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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00%的农牧民享有医疗保障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6-11   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


    新华网西藏频道拉萨6月11日电(记者德吉)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村民嘎玛次仁的妹妹2007年得病住院,花了8000多元的医药费,出院后在农牧区医疗制度大病统筹基金中一次性报销了80%的医药费。“参加了医保,每年存10元钱,就可以报销大部分的医药费,再也不用担心看不起病,看病的负担减轻了。”嘎玛次仁高兴地说。

    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获悉,西藏100%的农牧民都享有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保障,农牧区医疗制度县、乡覆盖率都达到了100%。

    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是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以家庭账户和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西藏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为年人均100元,农牧民每年缴纳不低于10元的个人筹资,就可以在各级医疗机构报销住院费用的60%以上。

    低廉的费用、广泛的保障让越来越多的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农牧区合作医疗中来,受到农牧民的普遍欢迎。2007年,参加筹资的农牧民总户数为424260户,以户为单位参加筹资率达到97.12%,参加个人筹资的农牧民占全区农牧民总数的90%。

    据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对西藏实行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是最优惠的。参加和不参加个人筹资的农牧民都能享受医疗制度的报销补偿,但有不同的比例。这与内地其他省份只有参加了个人筹资才可以享受报销补偿有所不同,充分体现出中央对西藏的特殊关怀。今年,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标准还将提高至人均140元。

    据统计,2007年,西藏农牧民群众共发生医疗费用近3亿元,共为农牧民报销补偿医疗费用约2.3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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