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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8-05-13   稿件来源:西藏日报


    长期以来,十四世达赖不顾事实真相,在国际社会上散布流言,谎称中国政府禁止藏族群众信教,西藏人民“缺乏宗教信仰自由”云云。

    事实果真如此吗?

    让我们来看看西藏的宗教信仰自由情况。

    在西藏,现有人口280多万,其中藏族占92%以上。藏族群众中的大多数和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

    目前,西藏共有僧尼4.6万余人,大小寺庙和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完全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

    西藏的活佛转世制度也得到了很好的实行。1992年,国务院宗教局批准了第十七世噶玛巴活佛的继任;1995年经金瓶掣签,并报中央政府批准,完成了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禅的册立、坐床、受戒这一佛门盛事。1959年民主改革以来,经过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批准继任的活佛共有30余人。

    难道这就是十四世达赖所称的西藏人民“缺乏宗教信仰自由”?

    然而,就是这个自称为“宗教领袖”的十四世达赖,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煽动了拉萨“3·14”事件。人们不禁要问:早已皈依佛门的弟子,怎么会干出打砸抢烧的滔天罪行?

    史实俱在,事实俱在,铁证如山。十四世达赖打着“宗教领袖”的旗号,其本质就是图谋“西藏独立”,分裂社会主义中国。

    十四世达赖:阻挠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

    旧西藏地方法典在宗教信仰方面具有明显的强迫性,而我国的立法则切实保护了人人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在旧西藏地方法典中,只有藏传佛教是唯一应该被信奉并推行的,其他任何不同类型的宗教均不得被崇拜和信仰。例如,旧西藏《十六法典》第三条规定:“按照大王之令所派遣之地方官吏……其目的即为以服侍和信奉佛法为主,不改教派之冠,不改信他宗。”《十三法典》也有类似规定:“凡任公职者……尽力效忠于历代第悉、法王传承为推行佛法的功业,不改同派之冠,不崇信异教。”这些都说明旧西藏地方法典在宗教信仰方面具有明显的强迫性。

    作为旧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代表性人物十四世达赖,表面上似乎很热衷宗教活动,但明眼人很容易识穿。达赖的宗教活动不仅在形式上已变得十分荒唐,在宗旨上更离藏传佛教的本义相去甚远。历史上的佛教时轮大法会一般一年不超过一次。而十四世达赖为了给自己提供更多的政治活动舞台,近年来频频举办“时轮灌顶大法会”,特别是1996年竟达4 次,严重违背了大型灌顶法会必须严格遵循的宗教仪轨。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的一个信仰特点和传承方式,历经数百年,不断完善,成为藏传佛教的显著标志。达赖和班禅等大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都有严格的程序和特定的制度,并最后无一例外都要经中央政府批准才能正式继位。但是,1995年初,当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十四世达赖竟然不顾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在国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扰乱正常佛事秩序。

    十四世达赖还在藏传佛教领域禁止信奉“杰钦多吉修丹”护法神,破坏僧团“和合”和僧俗信众的团结,又是一个世人皆知、僧界唾弃的闹剧。就在4月22日,十四世达赖在美国纽约州科尔盖特大学演讲,遭到了来自10多个国家几百名藏传佛教信徒抗议,纷纷指责达赖对藏传佛教其他教派的迫害。

    纵观十四世达赖及其分裂集团的所作所为,不仅没有表现出任何慈心济物,悲愿度生,相反,出于其阴谋实现“西藏独立”的政治需要,公然践踏宗教仪轨、历史定制,扰乱了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

    十四世达赖:披着袈裟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反动政客

    十四世达赖叛逃国外以来,凭借历世达赖喇嘛在藏传佛教中的地位,把有着悠久历史、有着广泛信教群众、有着严格戒律和丰富文化内涵的藏传佛教,当成分裂祖国的工具。

    让我们来看看拉萨“3·14”事件中,那一小撮由达赖分裂集团精心培植的披着袈裟的僧侣。他们公然打出达赖分裂集团的旗帜,呼喊“藏独”口号,带头打砸抢烧,佛门弟子慈悲为怀的形象,被瞬间摧毁;佛祖“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神圣教义,被严重玷污!

    这一切,完全是身披袈裟、口称佛号,却不择手段地干着分裂祖国勾当的达赖集团,长期煽动、指使直至组织、策划的结果。

    达赖一直自认为是“宗教领袖”,披着藏传佛教的外衣,蒙骗信教群众,在国际上混淆视听。一小撮达赖集团的忠实追随者,也借僧侣之名,而行“藏独”之实。他们以红袈裟作掩护,拿佛教当招牌,一次又一次在西藏挑起事端,煽动、策划和组织叛乱、骚乱、打砸抢烧事件,破坏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十四世达赖还禁止信奉 “杰钦多吉修丹” 护法神,迫害信徒。在他眼里,不仅人是不平等的,就是神也不平等,同一教派内的信徒在信仰上是不平等的,没有宗教信仰自由。

    佛教倡导“众生平等”。然而,十四世达赖却在公然叫嚣“西藏独立”碰壁之后,转而鼓吹什么“大藏区”、“高度自治”,意图排斥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其他民族,挑起民族间的不和与仇恨。

    正是在十四世达赖这种偏狭的“藏独”观念培育下,“3·14”事件中,那些在现场挑动事端的僧侣,不但不做救人性命的善事,反而亲身参与打砸抢烧,哪有一点佛教徒的影子?事后十四世达赖居然狡辩,说他无法让境内藏人“去做某事或者不去做某事”。

    从十四世达赖的所作所为来看,他既不遵守藏传佛教戒律,又毫无禅定之心和出世之念;既不坚守“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佛教教义,又不放下继续作恶的念头,他早把藏传佛教的戒律和教义抛在一边,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口念佛经、身披袈裟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反动政客。

    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藏传佛教得到前所未有的繁荣和发展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各级政府一贯尊重并依法保护西藏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在雪域高原,处处可见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到处悬挂着经幡,堆积着刻有佛教经文的玛尼堆。群众日常的宗教活动享有充分的自由,信教者家中几乎都设有小经堂或佛龛,每逢婚丧嫁娶还请高僧念经祈祷。在西藏每个传统的宗教节日里,信教群众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愿转经、朝佛、烧香、磕头、布施、还愿。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藏族群众达百万人以上。一年一度的雪顿节中的宗教活动及羊年转纳木错湖等宗教活动,都正常进行并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尊重。

    在中央的关怀下,西藏一批重要的宗教场所得到修缮。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财政先后拨款7亿多元对西藏寺庙、灵塔、祭殿等宗教场所进行维修,包括色拉寺、哲蚌寺、甘丹寺以及扎什伦布寺、萨迦寺、大昭寺、桑耶寺、夏鲁寺和很多中小寺庙都得到不同程度的修复。从1989年到1994年,国家拨专款5500多万元和大量黄金、白银对布达拉宫进行重点维修,这在新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从2002年6月开始,国家又投资3.3亿元,维修保护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西藏最大的文物维修工程。

    许多藏传佛教经典获得抢救性的保护和科学的治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投资3500万元,历时16年完成了藏文《大藏经》的整理和出版,满足了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要。1984年以来,政府向寺庙赠送了《甘珠尔》藏文大藏经拉萨版,并先后资助150万元刻制印刷《甘珠尔》、《丹珠尔》及一些佛教仪轨、传记、论著的单行本。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阿沛·晋源介绍,为进一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信教群众的信仰自由,根据藏传佛教的实际,自治区政府从2003年至2007年先后制定了包括《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办法、学经僧人考核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暂行管理办法等8个地方性法规,将宗教活动的管理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为了培养一批爱国爱教、有较高宗教造诣、遵纪守法的宗教人才,从2005年起,自治区恢复了藏传佛教学经僧人考核晋升制度,截至目前,已有18名僧人获得了格西拉让巴学位。同时,自治区制定了宗教神职人员培训规划,举办了重点寺庙主要管理人员、经师、学经班骨干人员培训班。2006年以来,西藏共有来自200多座寺庙的400多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宗教管理、爱国主义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期间还组织学员赴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各地市县也组织培训班70多期,参与培训的人员达4000多人。自治区各级政府关心僧侣的生活,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一批爱国爱教、宗教造诣较高、德行服众的宗教界人士进入自治区各级人大、政协并担任领导职务。今年初,50多名宗教界人士当选新一届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李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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