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新 闻 | 政 务 | 廉 政 | 网 群 | 青 铁 | 网 谈 | 专 题 | 人 物 |
旅 游 | 图 片 | 视 频 | 援 藏 | 藏 药 | 娱 乐 | 生 活 | 美 食 |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西藏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在拉萨成立


新华网西藏频道 2007-08-12   稿件来源:西藏日报


    8月11日,古城拉萨阳光和煦。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院内彩旗飘扬,处处洋溢着欢快热烈的气氛。西藏自治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成立大会暨授旗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

    成立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宣布西藏自治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成立,中国地震局副局长赵和平和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尼玛次仁为地震救援总队成立揭牌,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授队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曲加出席仪式。

    赵和平代表中国地震局对西藏自治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救援总队队伍的建设提出希望和要求。

    白玛赤林在成立仪式上讲话。他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震灾害救助体系的建立。从西藏实际出发,按照“一队多用、资源共享、专兼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建成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震救援总队的组建,标志西藏防震减灾工作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对西藏开展震后应急救助及其它灾害救援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他希望全体救援队员牢记宗旨,抓紧训练,尽快掌握地震灾害救助技术,提高重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实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紧急救援队伍,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委琼色代表西藏消防官兵,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对消防部队的信任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积极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各种训练和演练,当好地震救援主力军,以实际行动为西藏救灾减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仪式结束后,与会的西藏自治区和中国地震局领导亲切慰问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部分队员,并观摩了地震灾害抢险救援器材装备展示。

    西藏自治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是报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的。救援总队是以西藏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组成。这支队伍的成立,填补了西藏无地震灾害专业救援力量的空白。

    据了解,西藏是我国大陆地震多发区,地震活动仅次于台湾省,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1950年发生在西藏察隅、墨脱的里氏8.6级地震,是至今为止我国大陆发生的最大震级的地震。自2006年以来,自治区地震局会同区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就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组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论证。救援总队成立后,将及时有效地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实施专业性的紧急救援,在最短的时间内抢救和保护国家、人民生命财产。

    成立仪式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卓嘎主持,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和消防部队官兵参加了仪式。

·张庆黎会见武警部队赴藏工作组
·吴英杰与澳门中国企业学习考察团座谈
·西藏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总队在拉萨成立
·雪顿节期间 拉萨天气适宜外出
·西藏采取措施全面整顿旅游客运市场
·全天候确保拉萨雪顿节期间交通安全
·雪顿节期间 车辆凭《通行证》在拉萨市区各主要路段通行
·“十一五”西藏外汇管理将实行优惠政策
·西藏:扩大扶贫贴息贷款发放范围
·“世界屋脊”献血证成进藏旅游独特纪念
·西藏旅游:依然慌乱还是日趋从容?
·"天价虫草"背后的喜和忧
·西藏旅游商品本地货缘何反成“稀客”?
·西藏:首批96位外出民工缘何让人牵肠?
·西藏最后一个告别大学生毕业分配
·"世界屋脊"长寿老人缘何增多?
·一盘包子引发不满 西藏需怎样的"商业秀"
·拉萨正在成为我国西部最有吸引力的城市
·铁路民航全面开通 进藏旅游已不再遥远
·火车开进拉萨给西藏带来什么?
     
 
新华网西藏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西藏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西藏频道联系。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Email:xzpd@xinhuanet.com 电话:(0891)6322302 广告: (0891)6322302 CopyRight:XINHUA NEWS AGENCY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西藏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