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恢复吉隆县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秩序,保持吉隆县个体经济发展良好势头,促进和谐稳定,吉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工商局等十个部门关于扶持“3·14”事件后受影响行业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抓好市场整顿,公正、透明地为个体工商户搞好服务,认真落实涉及工商户的优惠政策。
该县从2008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对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管理费、验照费、换照费;免收2007年度的企业年度检验费;对新登记注册个体户,免收登记费、证照工本费、工商管理费;对新登记的私营企业免收工商登记费、证照工本费和工商变更费;从事第三产业的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免收注册费。共计免收工商管理费等52350元。
这些优惠措施受到了广大个体工商户的热烈欢迎,对推进吉隆个体经济健康和谐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索朗罗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