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具体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构建小康、平安、和谐拉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就下一步如何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发挥职能作用,本报记者专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利国。
赵利国说,作为人民法院,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院及时制定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任务,并召开了全院干警动员大会,进行了思想发动,提高了全院干警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院干警决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此项活动中,通过思想动员,为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赵利国最后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给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维护社会稳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此,我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央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不动摇,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保稳定促发展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的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严厉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一切刑事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监督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完) |